如何核算扶貧資金支出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因為它不那么具體,而且涉及面很廣。本文會做一些總結,以某一方面為例,其他的,可以學習相關課程,具體如下。
扶貧資金支出會計如何做賬
扶貧資金的核算一般有三種方式:一是通過“公益金”科目,將扶貧資金貸記本科目,支出時借記或通過“在建工程”科目,然后結轉;二是通過“補助收入”的核算,貸記扶貧資金,將使用的資金借記“農業發展支出”、“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這種方法很少使用);三是通過“專項應付款”科目,將撥付的資金貸記本科目,工程支出借記本科目,工程支出通過“在建工程”科目結轉,完工后將相應的專項應付款余額轉入“公益金”科目。
扶貧資金支出,會計分錄
借款:營業外支出/管理費用/在建工程等。
貸款:銀行存款等。
扶貧專項資金的會計處理
財政扶貧資金撥付到村級,分為直接撥付和集中撥付兩種管理形式,分別核算。
1.財政部將扶貧資金直接撥付給村級集體時,村級根據“收款收據”和銀行支付給門開縣, 財政部:的通知,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專項應付款
——村級財政扶貧資金
村級集體收到社會團體或企業捐贈的用于集體扶貧項目的資金,應出具“收款收據”,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
貸項:應付
-* *捐贈扶貧項目資金。
2.財政部將資金劃撥到農村會計中心代管資金賬戶,根據農村會計中心開具給村集體代管資金的“專用收據”和銀行付款通知書復印件,會計分錄為:
借方:應收款項-中心代管資金
貸款:專項應付款
——村級財政扶貧資金
如村級扶貧項目零星小額支出,可從農村會計中心提取代管資金:
借:現金
貸項:應收款
-中心的代管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