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用戶如何給信用卡充值,商家如何開具發票,商家是否給銀行開具發票取決于銀行和商家的合同約定,商家如何賬務處理,開具多少發票?詳情請看下面唐學樂家的文章。
用戶刷卡消費,商家如何開具發票?
答:商家是否給銀行開具發票,取決于銀行和商家的合同約定。如果合同約定銀行為持卡人支付部分貨款,商家將收入記為貨款,那么發票上必須填寫商品名稱。因為商品不能分,銀行實際上并沒有拿到實物,所以差價款不應該開發票給銀行,而應該按照商品名稱全額開具給持卡人。銀行根據付款憑證和商戶協議,按照銷售費用進行支付。《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銀行不能以所謂的支付具有營銷效果為由,以營銷費的名義開具發票,這顯然違背了合同的合同性質。
有銀行擔心,如果貨款不開發票,能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首先,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收入有關的合理費用,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費用,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這里的合理費用需要憑證,其中發票、自制憑證、進口報關單都是適當的憑證,并沒有強制要求只能憑發票抵扣。其次,商家向持卡人開具全額發票,并依法申報納稅。雖然銀行的促銷費用沒有開發票,但并沒有造成商家少繳稅的客觀事實,也沒有違背以票控稅的初衷。該費用符合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原則,應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有銀行機構建議,如果在合同中單獨設置營銷費用等項目,約定優惠活動結束后50元補貼一起結算,嚴格區分促銷費用和貨款。100元的支付,50元的補貼可以由商家以“商品”為名開具發票,50元的補貼以“推廣費”為名。筆者認為這種操作存在一定的風險。由于商品原價被人為分解為促銷費和價格,發票上注明的商品金額可能會明顯低于市場價。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的規定,銷售額是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額外費用,但不包括已經收取的銷項稅額。因此,即使商家將購機補貼記為營銷收入,主管稅務機關仍有調整銷量的可能。為了消除商業模式和稅法的模糊性,建議相關部門盡快出臺文件,明確這個問題。
用信用卡支付貨款時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答:企業使用信用卡支付相關費用。
借:其他貨幣資金,——信用卡存款,貸:銀行存款。
案例:
如果你取一億元貸款,手續費的10元分錄如下:3360。
借:應付賬款(預付款)10000。
借:財務費用10
貸款:其他應付款10010
刷公司信用卡記賬:需要注意的幾點?
第一,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的信用卡屬于消費和消費的范疇。
第二,如果公司用信用卡投資生產,需要計入資本賬戶。
第三,公司刷信用卡,如果用于工資,就打入工資賬戶。
好了,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用戶如何刷卡支付,商家如何開具發票”的問題。你應該知道,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