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房地產建設項目發生并取得相應發票: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2.房地產建設項目發生并取得相應發票:
非房地產建設項目發生并取得相應發票時,通過“在建工程”科目和相關的“應交稅費”二級科目核算;房地產建設項目發生并取得相應發票時,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在建工程是指企業資產的新建、改建、擴建,或者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大修理項目等未完成的項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