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國庫退還的地方教育費附加后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教育費附加等貸款應交稅費。
借:交稅——教育附加費等。
貸款:稅和附加費
收到的退稅收入是什么科目?
1、收到的退稅收入應記入“營業外收入”科目,因此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款:營業外收入
2.營業外收入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不直接相關的各種收入。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處置非流動資產收益33,360、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收益、出售無形資產收益、債務重組收益、企業合并損益、盤盈收益、政府補助、教育費附加返還、罰款、捐贈等。
營業外收入的會計處理
(一)企業轉讓固定資產時,應先結轉固定資產原值和累計折舊額,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累計折舊”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收到協議價款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固定資產清算”。
最后,結轉清理損益。轉讓價格高于固定資產賬面凈值的,借記“固定資產清算”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企業處置無形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等費用,借記“累計攤銷”,貸記“應交稅費”、“銀行存款”等科目。
按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貸方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非流動資產處置收益”科目。如果已經計提減值準備,也應同時結轉。
(3)確認的政府補助收益,借記“銀行存款”、“遞延收益”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1)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收到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時,
借:銀行存款
貸款:遞延收入
:分配遞延收益時。
借:遞延收益。
貸款:營業外收入
(2)與收入相關的政府補助
當收到與收入相關的政府補助時,
借:銀行存款
貸款:營業外收入
以上是邊肖對“從國庫收取地方教育附加后如何進行會計分錄”問題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想了解更多會計實務和稅務實務知識,可以關注“中國會計網”,免費進入會計實務交流群。1、收到退稅的會計分錄:
本年退還本年稅款:
收到的退稅: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結轉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貸:所得稅費用、
2.本年收到的往年稅款: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保單退稅的處理:
可以作為“政府補貼”處理。
借方: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所得稅退稅。
收到付款的會計分錄:
先開發票:
借: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收到的付款: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先收款,再開發票,
借方: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借:預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資產,是指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并預期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不能帶來經濟效益的資源不能作為資產,是企業的權利。資產按流動性可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其中,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內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預付賬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