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企業購買電鉆作為固定資產并取得相應發票時:
借:固定資產——電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公司名稱
2.當企業購買電鉆作為低值易耗品并取得相應發票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企業購入電鉆并取得相應發票的,將電鉆作為固定資產的,設置“固定資產”和“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科目進行核算;電鉆作為低值易耗品使用的,應設置“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