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支付的定金計入其他應收賬款。
定金是指一方將一定的費用存入另一方進行管理,以保證自己的行為不會對另一方的利益造成損失。如果對方利益受到損失,可以據實賠付或者賠償。
一般來說,保證金有兩種,一種是對方公司支付的保證金,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另一種是一方公司支付給另一方公司的保證金,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甚至抵押、質押等。設置電源后需要注冊,費時費錢;未登記的,可以不對抗第三人,但無效,不能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即使是有效的抵押或質押,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也需要協商抵押物或訴諸法院。因為交的押金將來會收回或者返還,是公司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