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會計處理
根據稅法有關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首次購買增值稅專用設備所支付的費用和支付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全額從應交增值稅中抵扣的,應在“應交稅金及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減免稅”欄,記錄企業按規定抵扣的應交增值稅。
企業購置增值稅專用設備,應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按規定抵扣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應交增值稅(減免稅)”科目,貸記“遞延收入”科目。按期計提折舊,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同時,借記“遞延收入”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企業發生技術維護費時,應按實際支付或應支付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規定抵扣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應交增值稅(減免稅)”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二)小規模納稅人的會計處理
根據稅法有關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專用設備所支付的費用和支付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扣的,按規定抵扣的應納稅額應直接從“應交稅金及應交增值稅”科目中抵扣。
企業購置增值稅專用設備,應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按規定抵扣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應交稅金及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遞延收入”科目。按期計提折舊,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同時,借記“遞延收入”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企業發生技術維護費時,應按實際支付或應支付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規定抵扣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應交稅金及應交增值稅”科目期末余額為借方余額的,應根據其流動性在資產負債表中“其他流動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下列示;如果是貸方余額,應在資產負債表的“應交稅金”項目中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