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工程暫估成本,會計職員賬務處置上,不妨分為兩個辦法,一是未認證時暫估入庫的處置,二是認證當月正式入庫的處置。
工程動工暫估成本如何做賬?
1、未認證時,估價入庫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倉庫儲存商品等
貸:倉庫儲存現款/銀行入款/來往等科目
2、認證當月正式入庫
先沖回: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倉庫儲存商品等(紅字)
貸:倉庫儲存現款/銀行入款或來往等科目(紅字)
再入庫: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倉庫儲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
貸:倉庫儲存現款/銀行入款/來往等科目
暫估入賬金額能否包括增值稅出項稅額?
按照《財務部對于照發<增值稅會計處置規則>的報告》(財務和會計〔2016〕22號)相關規則:一般納稅人購進的貨色等已達到并驗收入庫,但尚未收到增值稅扣稅憑證并未付款的,應在月末按貨色清單或關系公約和議上的價錢暫估入賬,不須要將增值稅的出項稅額暫估入賬。下朔望,用紅字沖銷原暫估入賬金額,待博得關系增值稅扣稅憑證并經認證后,按應計入關系成本用度或資產的金額。
所以,暫估入賬金額不包括增值稅出項稅額。